问题详情
2004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4年5月5日至2006年5月5日
B、自2004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25日
C、自2004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
D、自200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