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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丙 丁 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 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A.甲 乙 丙 丁 戊可以选择


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投资设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甲、乙、丙、丁、戊可以选择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B.若甲、乙、丙、丁、戊中有三人退出,则他们仍能够共同投资设立该股份有限公司

C.若甲已经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5%、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丙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7%、丁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3%、戊认购了公司股份总数的9%,则余下的股份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D.设立时甲、乙、丙、丁、戊中至少要有三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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