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乙双方于2017年1月1日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 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 2017年12月3
甲、乙双方于2017年1月1日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201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甲未还钱且对乙避而不见,2018年6月1日乙于同学聚会中与甲相遇,并进行催讨,甲承诺在1个月内还清,到期甲仍未还钱,则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前
B.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日前
C.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前
D.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