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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二人离婚后 不久甲死亡 死前留下一亲笔遗嘱 将全部财产留给她与乙所生的独生女 但特别指定甲的


甲、乙二人离婚后,不久甲死亡,死前留下一亲笔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她与乙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甲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绝对不许”其生父乙为其监护人。乙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女儿并为其监护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接受乙的请求

B.驳回乙的请求,指定甲的妹妹为监护人

C.驳回乙的请求,指定女孩的外祖父母或祖父母为其监护人

D.确定乙与甲的妹妹同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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