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在2017年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了“台湾七日游”并支付了7999元团费,该团为独家包机、全程三飞团,旅行时间为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8月1日当天下午,旅行团声称由于台风原因取消航班,改为第二天乘坐其他航班出发,但小美认为旅行社是因为没有预定8月1日的航班,才使得大家被迫晚一天出发,故要求旅行社退还团费并予以三倍赔偿。
(1)如小美确有证据证明旅行社没有预定8月1日的包机,而使得大家被迫晚一天出发,是否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此要求的依据是什么?
(2)如旅行社确有证据证明8月1日无法起飞系天气缘故,此抗辩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如果构成不可抗力,应当如何处理?请分情况予以说明。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