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B、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C、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D、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