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答题翼 > 问答 > 职业资格考试 > 正文
目录: 标题| 题干| 答案| 搜索| 相关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 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 刘某可以行使下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