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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记录时,主诉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A、20宇B、10字C、30字D、40字E、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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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 病历摘要 用药记录和()。 A. 病程记录 B. 用药评价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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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 病历摘要 用药记录和()。 A. 病程记录 B. 用药评价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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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记录的内容包括A一般项目 B主诉 C现病史 D既往史 E 以上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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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记录的内容包括( )A.一般项目B.主诉C.现病史D.既往史E.以上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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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记录时 主诉应简明扼要 一般不超过A.10字B.20字C.30字D.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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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记录时 主诉应简明扼要 一般不超过A.10字 B.20字 C.30字 D.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