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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分别享有67% 33%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 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 但明确约定处分和修缮需要


甲乙分别享有67%、33%的份额共有某市区的一栋楼房,登记在甲一人的名下,但明确约定处分和修缮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乙在外地居住,甲未与乙协商,将楼房进行豪华装修后出租给丙3年,尚未到期。现甲未经乙的同意,又以自己名义与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的装修行为必须征得乙的同意方可进行

B.甲出租房屋行为无须经过乙的同意,但租金必须按照份额分配

C.乙转让自己的份额,则只有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D.丁不构成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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