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2011年5月陈先生购买了A小区一套三室一厅的住宅,但是,刚刚办理完入住,公司临时安排其出国,截止到2012年7月才回国,在此期间陈先生一直没有居住。最近物业服务企业多次发出通知,催他补交1年的物业管理费。陈先生以未居住为由拒交。
问题:
请问陈先生的理由成立吗?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