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士于2012年3月购得某高档小区房屋一套,5月,姜女士在办理入住手续并进行验房时发现,房屋内部有不少细部质量问题。于是,姜女士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姜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姜女士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自己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
1.请问你认为姜女士是否应该交纳出国期间的物业管理费,为什么?
2.假如你是该物业公司的客户服务经理,会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