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 乙 丙 丁 戊五人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命名为“海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
(三)甲、乙、丙、丁、戊五人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命名为“海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甲、乙、丙、丁、戊五人。
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甲董事因生病无法参加会议,打电活委托乙董事代为出席
B.董事可以由股东出任,也可以由非股东出任
C.董事会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D.尽管只有1/3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依旧举行并作出决议
E.董事会可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