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科技开发公司董某于2012年5月至6月间 从乙经贸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手中购买600份增值税专用发
甲科技开发公司董某于2012年5月至6月间,从乙经贸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某手中购买6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董某利用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丙实业公司、丁电脑公司等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虚开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近1.1亿元,税额达1800多万元,董某从中获利200多万元。当董某再次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被抓获。
根据《刑法》,对董某的行为应按照( )定罪处罚。
A、逃税罪
B、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