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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 因管理不善等原因 到200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 濒临破产。在当地


雅新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2008年时外债高达20亿元, 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08年4月, 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使重整 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重整计划高票表决通过。12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其职权有( )。

A.监督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

B.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

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D.有权解除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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