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花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因经营管理不善,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到2013年时欠债高达2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3年4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月29日,法院裁定准许该公司重整,并确定汇丰会计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6月28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重整取得了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11月8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高票表决通过。12月19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若麻花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麻花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A.法人终止 B.和解
C.重整 D.破产清算
E.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