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作为注册税务师,根据下述资料代为计算 该企业2012年4?6月“免、抵、退”及应纳增 值税税额,并作相关账务处理。(以万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加工货物出口,出口 货物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3%,2011年1 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并按税务机关 审批的退税金额核算免抵退税,20W年4?6月有 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 2012年4月,外购原材料一批不含税价格 9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购人包装 物一批,购进不含税价格100万元,同时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 人民币400万元验收人库,上述采购业务款项均 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1. 4万元。
(2) 2012年4月将外购材料内销,不含税销售 额3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额折 合人民币600万元;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 收人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
(3) 2012年5月16日,收到退税机关出具的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注明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8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52万元;2012年5月,未 发生其他涉税业务。
(4) 2012年6月10日,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 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证明上补 开“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 8万元。2012年6月 15日,将退税单证及信息已齐全的600万元(4 月份)的出口货物向退税机关申报免抵退税,并 于当月取得退税机关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数与《生产企业出 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申报数一 致。本月内销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468万元,款 项全部收到;同时,企业将3月外购的一批材料 用于厂房建设,所用材料的成本为108万元,其 中含运费成本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