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 甲 乙 丙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 甲为普通合伙人 乙 丙为有限合伙人 2016年8
2016年4月1日,甲、乙、丙成立一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2016年8月10日,因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2016年5月10日,合伙企业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到期无力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甲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未能清偿的100万元承担责任
B.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未能清偿的100万元承担责任
C.丙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未能清偿的100万元承担责任
D.该合伙企业不可以继续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