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1年2月10日 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 2011年8月2 日 乙找
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1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 2011年8月2 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 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11年2月11日至2012年2月10日.
B.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2日
C.自2011年2月11日至2013年2月10曰
D.自2011年8月3曰至.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