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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专属管辖【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考点】专属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30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44条(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本题中的纠纷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双方不得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但仲裁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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