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A选项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可见,请求抗诉的主体不包括近亲属,B选项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C选项表述正确。《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故D选项表述錯误。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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