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村村民张三于2000年2月1日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村32亩耕地,承包合同未约定承包期限,自2000年3月起,张三开始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2003年3月,外村种粮能手方四与小桃村村委会协商,大面积承包该村的耕地种粮,村委会将包括已承包给张三在内的18户村民的耕地共计52亩发包给方四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并与方四签订了承包合同。请根据所列各题给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张三与村委会订立的承包合同未约定土地承包期限,应如何认定与处置?( )
A. 未定承包期限,村委会随时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B. 未定承包期限,张三即享有无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C. 未定承包期限,应按法定30年的承包期限确定
D. 未定承包期限,应按法定15年的承包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