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板村村民甲于2010年2月1日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村32亩耕地,承包合同未约定承包期限,自2010年3月起,甲开始在该土地上种植农作物。2012年3月,外村种粮能手乙与悠悠板村村委会协商,大面积承包该村的耕地种粮,村委会将包括已承包给甲在内的18户村民的耕地共计52亩发包给乙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并与乙签订了承包合同。
请根据所列各题给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甲与村委会订立的承包合同未约定土地承包期限,应如何认定与处置?()
A.未定承包期限,村委会随时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B.未定承包期限,甲即享有无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C.未定承包期限,应按法定30年的承包期限确定
D.未定承包期限,应按法定15年的承包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