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 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査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 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 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 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 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 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除没收走私 物品的决定予以维持外,将罚款改为5万元,并决定对 陈某处以15日的拘留。
问题:(1)陈某仍然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 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
什么?
(3)陈某可不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如果陈某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