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7日,马来西亚人陈某驾驶货 轮在我国领海运输我国限制进口货物,被我国某海关 查获。某海关经查认定,陈某运输的以上货物无合法 证明,其以运往马来西亚海防为名,实际准备运往我国 内地。某海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决定没收 其所有物品。香港某有限公司不服某海关的行政处罚 决定,以被没收财物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陈某以第三 人身份参加诉讼。
问题:(1)此案是否为涉外行政诉讼?
(2)该案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某海关主张香港某有限公司不具有原告 资格,被告的主张是否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