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该意见明确了具有强制报告义务的部门和九类应当报告的情形,这一做法()。①有利于掌握侵害者信息,对其依法作出刑罚处罚②提升了侵害事件的发现效率,及早发现及早干预③凸显了国家层面全力保护未成年人意识和决心④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是未成年人之幸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