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 )条件的 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A.A股单笔买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A、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B、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美元
C、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D、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万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