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 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
中国某法院审理一起涉外民事纠纷,需要向作为被告的外国某公司进行送达。根据《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应首先按照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B. 不得对被告采用邮寄送达方式
C. 可通过中国驻被告所在国使领馆向被告进行送达
D. 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被告送达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