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其明确规定的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范围包括()。
A、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B、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C、特大公共卫生事故
D、特大火灾事故
E、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