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某劳教释放后,经有关部门同意,准备开办一饮食店。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向该市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曾有劣迹,对其申请予以拒绝。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李某对于工商局上述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直接起诉
B、必须先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才可起诉
C、可以申请复议但不得起诉
D、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起诉
2 、关于起诉的条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工商局已经做出了对李某过去劣迹的认定
B、对于工商局的不作为是行政可诉事项
C、工商局有权批准或拒绝相对人的申请
D、工商局行政不作为侵犯了相对人的权利
3、李某委托居委会干部刘某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否准许?为什么?()
A、应予准许
B、不予准许
C、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D、社会团体、基层组织的干部不得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4、市工商局侵犯的是李某的()
A、商业秘密保护权
B、领取营业执照权
C、生存权
D、合法经营权
5、法院开庭审理,工商局拒不到庭,法院怎么办?()
A、中止审理
B、拘传其到庭
C、终止审理
D、缺席审理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