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 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防护林的 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赔偿损失 并按下列( )规定处以罚款。
违反《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规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防护林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A、采伐防护林的,按采伐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元至100元罚款;
B、采伐防护林的,按采伐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C、采伐沿海基干林带的,按采伐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D、采伐沿海基干林带的,按采伐面积每平方米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