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 甲投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A企业。2002年1月 甲决定解散企业。解散清算结果如下:A企业全
2000年1月,甲投资5万元设立个人独资A企业。2002年1月,甲决定解散企业。解散清算结果如下:A企业全部资产价值5万元;欠乙的货款6万元;欠银行贷款8万元;甲的家庭个人财产10万元,可执行的个人财产是7万元。
问:(1)甲对超过企业资产部分的债务是否承担偿还责任?为什么?(2)甲如果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七个人财产是多少?(3)按照法律的规定,甲应当如何进行债务的清偿?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