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未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 前期物业服务人退出的 建设单
2021年《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未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前期物业服务人退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中物业服务方面相关约定,通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人,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同时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新物业服务人确定后的(),建设单位应当将招投标情况书面告知全体业主
A、十日内
B、十五日内
C、三十日内
D、四十五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