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建立 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一)业主共有
2021年《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建立、保存下列档案和资料:(一)业主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二)小区监控系统、电梯、水泵、消防设施、消防器材、防盗门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其改造、维修、运行、保养、检验检测的有关资料(三)水箱清洗记录及水箱水质检测报告(四)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资料(五)()(六)签订的供电、供水、垃圾清运、通信网络等书面协议(七)物业服务活动中形成的与业主利益相关的其他资料
A、业主照片
B、业主证件
C、业主名册
D、业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