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 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B、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10根
C、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D、地下水位以上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通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5%,且不应少于10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