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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第135条规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 )案件 应当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A、违宪
B、民事 (⊙o⊙)
C、刑事
D、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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