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相关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中 没有遵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造成严重后果的 执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人民法院相关院领导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中,没有遵守《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执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A、法庭不符合警务安全规范要求,没有按规定标准予以改造、更新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
B、警力不足以完成任务时,违反规定强行命令司法警察执行任务的
C、在审判过程中违规使用警力的
D、决定、指令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