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的一天,某中学化学教师张义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其父突然从外地赶来探望儿子并找到课堂上。张义随即向学习委员交代了几句便领其父回宿舍休息,等他安顿好父亲匆忙赶回实验室时.发现学生正乱作一团。原来张义离开后,一实验小组的同学因争着动手做实验碰翻了盛有硫酸的玻璃杯,造成三位同学被硫酸烧伤,其中一位因硫酸溅到眼皮上,造成轻度毁容。事发后,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张义的责任,而学校则以学生烧伤纯属自己违反实验规则所致,教师对此没有责任为由,拒绝了家长的要求。
请分析:这是不是学校事故?若是学校事故,请回答此种事故的具体含义,并分析各方责任,给出正确的处理意见。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