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当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
修改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公司应当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下列属于该项规定的有()。Ⅰ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Ⅱ 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Ⅲ 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Ⅳ 最近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A、Ⅰ、Ⅱ
B、Ⅰ、Ⅲ
C、Ⅱ、Ⅳ
D、Ⅱ、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