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 将营业税的起征点从月营业额1 000 元至 5 00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营业税的起征点从月营业额1,000 元至 5,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至 20,000 元。假设某地营业税起征点为 17,000 元,李先生准备开一家饭店,预计月营业额在 17,000 元左右,从节税的角度来看,其节税点的营业额为()。(饭店适用营业税及其附加的税率为5.5%)(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A、17, 989.41 元
B、18, 989.41 元
C、19, 989.41 元
D、20, 989.4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