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 甲企业“预付账款”总账科目借方余额为20万元 其明细科目余额如下:“预付账款——A
2020年12月31日,甲企业“预付账款”总账科目借方余额为20万元,其明细科目余额如下:“预付账款——A公司”科目借方余额为25万元,“预付账款——B公司”科目贷方余额为5万元;甲企业“应付账款”总账科目贷方余额为60万元,其明细科目余额如下:“应付账款一C公司”科目借方余额为30万元,“应付账款——D公司”科目贷方余额为9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年末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项目的期末余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