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某企业在200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该企业当年通过民政组织向红十字会捐赠3万元,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向另一企业赠送5万元以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按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A.3万元
B.5万元
C.8万元
D.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