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包一涵洞工程施工并与项目法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1)合同总价420万元;(2)工程2013年9月25旧开工:工期12个月;(
3.)工程预付款按10%计,并在各月工程进度款内平均扣回;(4)保留金按当月工程进度款5%的比例预留。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2013年10月初;涵洞基坑开挖后发现地质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涵洞地基为风化岩,且破碎严重。监理单位指示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尽快提交处理方案。施工单位提交了开挖清除风化岩和水泥固结灌浆两种处理方案。监理单位确定采用灌浆方案,并及时发出了书面变更通知。事件二:2013年11月份,施工单位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为50万元,水泥固结灌浆工程费用为10万元。事件三:2014年9月6日,合同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随后,监理单位主持进行了验收问题:
1.计算工程预付款
2.计算11月份的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预付款扣回和实际付款金额。
3.指出事件一中关于变更处理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