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建设单位的同意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筑施工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为甲公司承包
经建设单位的同意,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建筑施工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负责为甲公司承包的某建设项目提供劳务工作,甲公司以每工日80元的价格支付乙公司所提供的劳务,因施工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的责任一概由乙公司承担等。根据《合同法》规定,此分包合同 ( )
A. 因双方达成共同协议而合法有效
B. 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C. 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D. 因施工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的责任一概由乙公司承担的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