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北京Z化工集团公司计划在北京以东某原材料产地建设一工业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220万吨/年,计划在2015年年初开始建设,建设期为1年。预计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因此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2009年,该集团公司在当地就曾投资建成一个类似项目,但生产能力较小,年产量为100万吨,此项目的投资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已知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为1.5。
拟建项目有关数据资料如下:
(1)采用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所估算的静态投资额的110%作为本项目的建设投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的运营期为5年,预计全部投资都将形成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在运营期期末完成折旧,折旧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残值率为5%。固定资产余值将在项目运营期末回收。
(3)项目投产第1年一次性投入流动资金人民币16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4)项目投产后,正常年份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000万元,经营成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在投产的第1年的营业收入为正常年份的70%,经营成本为正常年份的80%。不考虑项目维持运营投资、补贴收入、捐赠等收入和支出。
(5)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6%,企业所得税为25%。当地税务部门规定:亏损年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累计利润为正时,当年以累计利润为计算基数缴纳企业所得税。
(6)运营期内,各年的总成本费用如表1所示。
表1 运营期内各年总成本费用 单位:万元
1.采用单位生产能力估算法计算该拟建项目的静态投资额。
2.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经营期内各年固定资产的折旧额。
3.编制该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如表2所示,折现净现金流量的折现系数取10%;为简化计算,“调整所得税”列为“现金流出”内容)。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表2 项目投资现金流置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