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 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5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的文件资料包括()。
A:安全设施设计备案意见书原件
B: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C: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情况
D: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E: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及其存在问题的整改确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