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拟建工程为二层砖混结构,一砖外墙,层高3. 3m,该工程建筑面积及外墙工程量分别为265. 07m2、77. 933m3 。原概算指标为每100m2建筑面积(一砖半外墙)25. 71m3,每平方米概算造价120.5元(砖砌一砖外墙概算单价按23. 76元,砖砌一砖半外墙按30. 31元)。
问题:求修正后的单方造价和概算造价。
【答案】
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拟建单位工程概算造价=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概算指标
概算指标的修正:单位造价修正指标=原指标单价一换出结构构件的价值+换人结构构件的价值
换人砖砌一砖外墙每100m2数量=77. 933 *100/265. 07=29.4(m3)
换人价值29.4*23. 76 =698. 54(元)
换出价值25. 71 *30. 31 =779. 27(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修正指标=120.5+698. 54/100 - 779. 27/100 - 119.7(元/m2)
单位工程概算造价- 265. 07*119.7=31728. 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