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3月15日 当年10月15日竣工 开工前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
某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3月15日,当年10月15日竣工,开工前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未获批准,但承包人仍延至3月25日开工,则( )。
A:如果工程在10月25日竣工,承包人不承担拖期违约责任
B:承包人应通过赶工在10月15日竣工,赶工费用自行承担
C:承包人应通过赶工在10月15日竣工,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承包人应通过赶工在10月15日竣工,可要求提前竣工奖励
E:如果工程在10月25日竣工,承包人需承担拖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