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该如何处理()。
A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B可以参照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C应当参照签订建设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D应当参照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