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京师商贸有限公司准备终止经营,经查实企业欠缴税款7000元,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10日内缴纳欠税,期满后京师公司仍未缴纳税款,为了不缴纳欠税,开始转移或者隐匿公司的财产。一经该县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计划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缴京师公司所欠税款和滞纳金;同时,就此欠税行为,税务机关于2016年7月20日,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以1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根据上述事项,请分别回答以下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税务机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是否正确?为什么?(2)具体的强制执行措施是什么?(3)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