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运输服务,2018年8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办公用小轿车1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25500元;购进货车用柴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000元。(2)购进职工食堂用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3)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00000元,同时收取保价费2200元。(4)提供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31800元;因损坏所搬运货物,向客户支付赔偿款5300元。(5)提供货物仓储服务,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6600元,另外收取货物逾期保管费21200元。已知: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68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61.以上业务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元。
A.83300
B.76500
C.51000
D.91800